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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人理行舻,日出江水平。扶桑渺何许,万里浮沧溟。上人国之彦,夙悟最上乘。慕此中华风,一锡事游行。名山与奥谷,足迹已遍经。曰予处阛阓,幸矣识韩荆。论诗坐终日,问法天花零。相得臭味同,蔼蔼芝兰馨。岂比钱刀徒,市利纷以营。去去须臾间,何以展我情。江草色萋萋,江花亦冥冥。浮云聚复散,不能常合并。
你有在超市的生鲜柜台买过活鱼么?是工作人员给你捞还是你自己动手呢?
近日,央视网报道,福建福州的王女士去超市买鱼时,因摊位无人值守,王女士就自己动手。往袋子里装鱼时,手被鱼刺伤了。
就是这个伤差点危及生命,还让她跟超市打起了官司,怎么回事?
买鱼被刺伤
致八级伤残
王女士自己动手往袋子里装鱼
我们可以在超市的监控里看到,王女士在生鲜鱼货的水箱前选购鱼,在把鱼装进袋子时,发生了意外,跳动的鱼刺伤了王女士的手掌。
被刺伤之后,王女士只是甩了一下手掌就没有再管了
被刺伤之后,王女士并没有太在意,发现受伤后甩了一下手掌就没有再管了。然而,当晚王女士的伤情突然恶化,高烧不退,第二天,王女士被家人送进了医院。据王女士儿子说,抢救的时候,王女士血压最低达到40多(毫米汞柱)情况十分危急。
王女士被送医抢救,诊断为创伤弧菌感染
王女士被诊断为创伤弧菌感染,在医院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此后,王女士住院治疗长达84天,支出医疗费用75864.43元。住院治疗期间,王女士被诊断为“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脓毒性休克”等多项病症。
王女士被刺伤的右手掌已经肿胀溃烂
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王女士被刺伤的右手掌已经肿胀溃烂,需要继续住院治疗。据王女士儿子说,自己母亲每天都要去把腐肉剪掉,再继续长新肉。儿子直言:“这是非常恐怖的,我都看不下去”。根据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王女士右手第一至五指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
谁该担责?法院判了
王女士受伤住院后,超市曾支付了9000元作为赔偿费用。然而王女士一家认为,王女士遭受的一切都源于买鱼时的刺伤。在与超市一方进一步沟通无果后,王女士将事发超市及该超市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22万余元。该案审理过程中,超市方辩称,王女士在购物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因此可减轻己方的责任。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王女士自身患有多种疾病,她在购物时未尽到注意义务
记者梳理超市等经营场所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发现,引发纠纷的原因大多数为顾客不慎摔伤等原因,该案中的情况显得极为罕见。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定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作为消费者前往超市购买商品,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其有权要求作为经营者的超市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超市经营的生鲜区,出售各种鱼虾类海鲜,顾客在捕捞过程中存在滑倒、被刺伤或者各类细菌感染等风险,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专人捕捞服务或者带有标明、说明正确使用方法的专业工具,现场亦需在明显位置作出警示以防止消费者遭遇危险。但案涉超市未尽到前述义务,未提供专人捕捞服务,亦未提供专业捕捞工具,同时也未提示消费者注意相关风险。这导致王女士需自行捞鱼,在此过程中被鱼刺伤手掌,造成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法院认定,该超市对王女士受伤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料捞鱼过程中被鱼刺伤的可能性,其在现场未安排专人捞鱼及未提供专业捕捞工具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寻求超市工作人员帮助,即便自行捕捞亦应提高警惕、多加小心,防止被鱼刺伤。因此,对于超市抗辩称王女士未尽到注意义务,可减轻其责任,法院予以采纳。结合本案事实情况、双方各自过错程度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鼓楼法院最终酌定超市承担70%的责任赔偿13.9万元,王女士自行承担剩余30%的责任。
鼓楼法院最终酌定超市承担70%的责任赔偿13.9万元
法官说法
注意义务不宜过分苛责
“本案是典型的违反法定义务而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对于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的徐旭东律师告诉记者,超市作为经营者,对于生鲜类带有一定安全风险性的产品,因此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然而,本案中超市怠于履行此种义务,显然存在过错,故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而在过错判断时,民法主要是鼓励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到本案中,生鲜鱼虾存在咬人、刺伤人的风险,超市应对这种风险作出必要提示,起到购物警示作用。”徐旭东表示,专业捕捞工具和安全包装方法及材料的提供,也属消费者安全购物的必要。商家如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担过错责任。
同时他认为,对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应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比如不应要求商家在安全购物上进行过度投资等。
不同于一般在超市内因滑倒等原因引发的纠纷,该案中原告是“主动”捞鱼并因此遭受伤害。那么,由超市承担70%的责任是否过重?
记者注意到,法院指出,被鱼刺后会造成细菌感染,因此导致“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脓毒性休克”“与鱼蟹类中毒”“上肢肌肉和肌腱损伤后遗症”等损害结果在生活中不属常见,故对王女士自身的注意义务不宜过分苛责。
此前多发
遇到海产品时要小心
此次事件中的创伤弧菌真的很危险吗?此前已有很多案例。24年4月15日,广东珠海谌先生是名单亲爸爸,2岁儿子跟着奶奶去菜市场时接触了鱼,感染创伤弧菌,住院5天已经花了8万元,孩子面临截肢可能。
2岁男童跟着奶奶去菜市场时接触了鱼,感染创伤弧菌
2023年7月,广东深圳就有一男子因为一条罗非鱼失去了一根手指。原来,男子不慎被罗非鱼骨刺伤手指,直到觉得不适才就医,此时离他受伤已经超过了40小时!医生发现,男子的中指发黑,靠手掌的关节位置肿大,整个手红肿不堪。更危险的是,男子还出现了感染性休克。为了保住男子的性命,医生不得不截除了坏死的手指。经过检查,医生确认男子感染了创伤弧菌。
深圳一男子因为一条罗非鱼失去了一根手指
据浙大一院:“创伤弧菌也叫海洋弧菌,它与霍乱弧菌、肠炎弧菌并列为人类感染疾病之三大弧菌之一,这种细菌相对罕见但十分凶险,像海鱼、虾、螃蟹、贝类、海胆等海洋生物都可能会携带,由于毒性太强,又被称为‘海洋中的无声杀手’。”
浙大一院急诊科主任陆远强主任医师说。如果被这种细菌感染,细菌会在人体内快速扩散,50%~70%患者可会在一到两天内出现皮肤肌肉坏死、脓毒血症,进而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很多病人会因此截肢,休克病人死亡率高达50%~75%。
虽然相对罕见,但感染者有被海鱼、虾刺伤的、也有吃了生腌梭子蟹的。专家表示,这种细菌虽然凶险,但其实完全可以预防,首先在处理鱼虾蟹等海产品时戴手套等防护用品,其次,一旦不小心被扎到,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挤出伤口中的血,等手干了以后用碘伏正规的涂抹消毒,可以外用一些抗生素药膏。观察一段时间,如果伤口明显肿起来了,就要马上到医院来。和医生讲你有这个被鱼虾蟹扎到手的经历,以便于快速定位和处置。研究显示,存在酒精性肝硬化、基础肝病、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衰竭等慢性病或有酗酒习惯的人群,感染风险较常人增高,因此这些高风险人群或免疫力低下的人尤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