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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女、学历不限、细心负责,沟通力强;有良好的新鲜事物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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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职位户籍学历不限,全职兼职均可,经面试合格后即可上班,安排免费的入职培训。提供住宿。
汪某某原系某涉密单位公职人员,是单位和家人心中的好青年,却因投资虚拟币亏损,欠下巨额债务,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一步步走上了犯罪歧途......
贪婪、侥幸,弃守保密责任
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汪某某向对方提供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通过虚拟币充值、交易变现等形式获取间谍经费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最终,汪某某因犯间谍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疏忽、松懈,保密之墙形同虚设
汪某某所在单位,保密制度看似完备,但执行起来漏洞百出,相关责任人保密意识明显欠缺。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阅读、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但是,汪某某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将涉密文件交汪某某处理时,未办理登记签收等手续,导致涉密文件违规长期滞留在汪某某手中。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搜查汪某某办公室时发现其工位上还随意摆放着一份秘密级文件。该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未得到严格落实,为汪某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供密提供了可乘之机。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汪某某所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责令其限时整改。
威逼、利诱,涉密人员务须警惕
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人员能够接触到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一直以来,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猎的重点对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宣称“收购公文”“以纸换金”,并通过收买、拉拢、利诱、威胁等多种方式,强化控制,以达到长期运用,使之成为其木偶、傀儡的目的。因害怕被查获,汪某某本打算断开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系,却因对方紧抓不放,继续纠缠,甚至威胁要举报汪某某,最终使得汪某某沦为窃密、供密的工具人,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承担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
面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大肆渗透、窃密,机关、单位应当提高保密责任意识,健全保密管理制度,采取积极举措,切实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反间防谍意识和保密知识技能,筑牢保密堤坝。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延伸阅读
一名韩国公民涉间谍罪被中方逮捕 系三星前员工
综合韩联社、《朝鲜日报》等媒体报道,韩国外交消息人士28日透露,一名旅华韩国侨民A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被逮捕。这是《反间谍法》颁布十年来,首次有韩国人被捕。
我外交部29日证实,确有一名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韩国公民被依法逮捕,并表示已通知韩国驻华大使馆,但并未透露涉事人员的具体信息。
报道称,现年50多岁的A某居住在安徽省合肥市,被逮捕前在一家中国芯片公司上班,与妻子和两个女儿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合肥市国家安全局的调查人员将A某从家中带走。A某在当地酒店被隔离调查了5个多月。今年5月,A某被检方逮捕,目前被关押在合肥拘留所。
据报道,A某曾是三星电子芯片部门的员工,自2016年起,在包括国产存储巨头长鑫存储(CXMT)在内的三四家中国芯片大厂工作。
创立于2016年的长鑫存储是一家一体化存储器制造公司,总部位于安徽合肥。长鑫存储专注于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电脑、服务器、虚拟现实和物联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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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援引外交人士的话称,自2014年中国施行《反间谍法》以来,暂未有韩国人因该法律受罚。如果A某在庭审中被判刑,将成为首个因《反间谍法》受到处罚的韩国人。
10月29日,我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相关提问时表示,一韩国公民因涉嫌间谍罪,被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逮捕。
他称,有关部门已向韩国驻华大使馆进行领事通报,并为大使馆领事官员执行领事职务提供必要便利。“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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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汪某某向对方提供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通过虚拟币充值、交易变现等形式获取间谍经费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最终,汪某某因犯间谍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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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某所在单位,保密制度看似完备,但执行起来漏洞百出,相关责任人保密意识明显欠缺。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阅读、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但是,汪某某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将涉密文件交汪某某处理时,未办理登记签收等手续,导致涉密文件违规长期滞留在汪某某手中。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搜查汪某某办公室时发现其工位上还随意摆放着一份秘密级文件。该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未得到严格落实,为汪某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供密提供了可乘之机。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汪某某所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责令其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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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人员能够接触到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一直以来,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猎的重点对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宣称“收购公文”“以纸换金”,并通过收买、拉拢、利诱、威胁等多种方式,强化控制,以达到长期运用,使之成为其木偶、傀儡的目的。因害怕被查获,汪某某本打算断开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系,却因对方紧抓不放,继续纠缠,甚至威胁要举报汪某某,最终使得汪某某沦为窃密、供密的工具人,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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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承担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
面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大肆渗透、窃密,机关、单位应当提高保密责任意识,健全保密管理制度,采取积极举措,切实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反间防谍意识和保密知识技能,筑牢保密堤坝。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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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韩国公民涉间谍罪被中方逮捕 系三星前员工
综合韩联社、《朝鲜日报》等媒体报道,韩国外交消息人士28日透露,一名旅华韩国侨民A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被逮捕。这是《反间谍法》颁布十年来,首次有韩国人被捕。
我外交部29日证实,确有一名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韩国公民被依法逮捕,并表示已通知韩国驻华大使馆,但并未透露涉事人员的具体信息。
报道称,现年50多岁的A某居住在安徽省合肥市,被逮捕前在一家中国芯片公司上班,与妻子和两个女儿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合肥市国家安全局的调查人员将A某从家中带走。A某在当地酒店被隔离调查了5个多月。今年5月,A某被检方逮捕,目前被关押在合肥拘留所。
据报道,A某曾是三星电子芯片部门的员工,自2016年起,在包括国产存储巨头长鑫存储(CXMT)在内的三四家中国芯片大厂工作。
创立于2016年的长鑫存储是一家一体化存储器制造公司,总部位于安徽合肥。长鑫存储专注于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电脑、服务器、虚拟现实和物联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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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援引外交人士的话称,自2014年中国施行《反间谍法》以来,暂未有韩国人因该法律受罚。如果A某在庭审中被判刑,将成为首个因《反间谍法》受到处罚的韩国人。
10月29日,我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相关提问时表示,一韩国公民因涉嫌间谍罪,被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逮捕。
他称,有关部门已向韩国驻华大使馆进行领事通报,并为大使馆领事官员执行领事职务提供必要便利。“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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